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确定
公办学校小学阶段1.0元/生·小时,初中阶段1.0元/生·小时,高中阶段1.3元/生·小时
4月12日,太原市发改委、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财政局公布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
3部门发布的《关于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强太原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根据有关规定,核定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经太原市政府同意开始实施。太原市公办中小学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主开展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上课日下午放学后,全面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太原市正常下班时间。
收费标准:公办中小学校,小学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0元/生·小时,初中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0元/生·小时,高中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1.3元/生·小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2.1元/生·小时;初中阶段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为3.0元/生·小时。寄宿制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已纳入教育教学成本,不再收取课后服务性收费。
有关部门要求,课后服务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同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按学期由学校向学生收取。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
相关政策执行期间,财政部门增加课后服务保障经费金额,学校在收费时要及时进行核减。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服务。对低保户、领取太原市最低工资或存在特殊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