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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屏弹窗广告不能任性弹 网信办出新规规范弹窗推送
2022-03-09 11:27:19      来源:山西日报

弹窗推送随处可见、关闭按钮小如蝼蚁、页面伪装诱导下载、滥用算法对用户画像……你是否会被“牛皮癣”式的弹窗广告困扰?3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出要求,包括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等,让弹窗广告不再任性弹。

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启动手机App、浏览网页、使用微信小程序时,各类花花绿绿的弹窗广告总会不时跳出来“骚扰”用户,让人眼花缭乱,想关掉却无处下手……网友直呼苦“弹窗广告”久矣。

太原市民袁硕对此颇为无奈。“每回都得重复四五次,退出重新登录App才能顺利追剧。”袁硕告诉记者,使用芒果TV看视频,常常不知触碰到页面中的哪个隐藏按钮,就会跳转到京东、唯品会等购物页面。“去年,工信部就App弹窗骚扰用户问题展开专项整治,我还在感叹开屏没有广告弹窗的软件用起来舒心多了,可如今开屏弹窗消失了,‘乱跳转’的现象却是变本加厉。”

“期待新规,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希望以后不再受‘弹窗’之扰。”《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就引发网友热议。#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影响用户关闭弹窗##确保弹窗信息推送必须经过人工审核#等相关话题登上热搜。网友@七叶一枝花留言:“《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操作系统、终端设备、应用软件、网站等所有者或者运营者。也就是说,App、网页、小程序等弹窗广告载体,都将受到有效监管,弹窗信息迎来了强监管时代。”

“《征求意见稿》有不少亮点和可操作性,其施行将有助于规范弹窗信息推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汇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琴介绍,以往由于广告弹窗相关规定零散分布于不同的文件中,且未对条文进行细化,造成一定的执法层面的困难。此次《征求意见稿》吸纳了法律法规对于弹窗的相关规定,并划出十条“硬杠杠”,让弹窗广告的治理有了明确、可执行的细则。比如,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广告的发布者应当审核广告主的资质以及广告内容的真假、合法与否,为消费者“把好关”;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征求意见稿》中均作出规定: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人工力量,健全弹窗信息推送内容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确保弹窗信息推送必须经过人工审核;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明示用户,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对滥用算法画红线

通过某浏览器登录一家电商平台随机浏览商品,之后几天每次打开该浏览器,页面左下方与右下方就弹出该商品链接,点击关闭后,过一个小时会再次弹出。弹窗广告“精准骚扰”的背后,是用户对个人隐私安全的担忧。

在杭州从事软件开发的晋城小伙赵钰琦透露,目前弹窗广告多为精准推送型广告,签订弹窗推广合同后,就可以根据标签人群进行精准推送,也可以随时了解点击数据,并调取用户的使用频率、使用时长、打开过的小程序、点赞、好评等“周边信息”,分析用户使用习惯,由此形成“用户画像”。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刘兴亮表示,弹窗广告是注意力经济的产物。弹窗最初是一种创新的广告形式,以诱导用户关闭弹窗的方式,吸引用户注意力。然而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只有利用算法揣摩用户心理、分析用户需求,才能让广告深入人心,以此提高广告的点击率和转化率。

“对滥用算法画红线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刘兴亮介绍,《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滥用个性化弹窗服务,利用算法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不得滥用算法,针对未成年用户进行画像,向未成年用户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互联网分析师王星靓表示,对算法进行规制的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注重用户权益保障,以服务协议等方式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方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不得恶意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差别频次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征求意见稿》赋予用户选择权,引导“个性化推荐算法”为用户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营造健康内容生态

值得警惕的是,不少用户反映,一些弹窗广告还暗含色情、诈骗等内容,不小心点击后就会将用户导向违法内容。记者发现,许多弹窗广告以炒股、生发、药品、女性直播等为主要内容,宣传字眼十分夸张。甚至在一些热点突发事件中,弹窗成为各大平台抢夺流量的重要手段,“震惊体”“标题党”频现,翻炒旧闻编造“新闻”,不仅让网络环境恶化,也为不良信息的滋生提供温床。

因此,《征求意见稿》对此作出了规定,不得推送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得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恶意翻炒;不得扎堆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渲染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弹窗信息推送是一种资讯分发的渠道,应当有健康的价值导向。相比于其他传播形式,它的受众面广,因此对内容的把控也尤为重要。”王星靓认为,《征求意见稿》要求提升弹窗信息推送多样性,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设置投诉举报入口,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刘兴亮表示,本次《征求意见稿》确立明确的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规则,将促使各方打出“组合拳”治理弹窗乱象,推动平台打造健康内容生态,优化平台信息传播秩序,让弹窗服务真正成为优质信息的重要入口。

[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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