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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0-11-13 10:24:49        山西晚报

考前14天起“健康打卡” 未签“健康承诺书”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11月28日举行。11月12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11月14日起,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信息;11月23日至27日需签订“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自考前14天(11月14日)起,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填报信息,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向考试地市司法局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11月23日至27日,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须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个人防疫物品。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均要佩戴口罩,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

考试期间,在普通考场参考的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参考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考生需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应当接受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查验、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健康码、防疫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正常进入考点。健康码或防疫行程卡非绿码,以及近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体温异常的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须由考点总监考、防疫副总监考以及考点医务人员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评估后决定是否参考。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辛戈)

 

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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