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规定,推进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全覆盖,山西财政建立省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差制度。
据介绍,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按照普通幼儿不低于每生每年600元,特殊教育幼儿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通过对省市县三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了山西省学前教育阶段经费保障体系,推进了全省各级学前教育统筹协调发展。(记者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