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了3个“重要时间”。第一个是必要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10小时,初中生应达9小时,高中生应达8小时。第二个是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同时强调,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有条件的应保障必要午休时间。第三个是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同时,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控制好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学生的必要睡眠时间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指出,早晨上课的时间,学校是能管得住的。更重要的时间是晚上就寝时间,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比如看手机、玩电脑、沉迷网络等等,影响学生的就寝时间。晚上睡眠的时间究竟能不能做得到,这就取决于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取决于家长和学生的指导、合作、协商。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家长的指导,力求保障晚上的就寝时间能够做到位。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表示,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该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我们也鼓励广大地方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的设施条件,探索各种各样有助于学生睡眠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睡眠是个大事,我们应该能够达成共识,不能因小失大,更不能舍本逐末。
上海交大医学院党委书记、儿童睡眠障碍诊治中心主任、中国医师协会睡眠医学专委会儿童睡眠学组组长江帆表示:广大中小学校、教师、家长、学生,要充分提高对睡眠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增进对不同年龄段所需睡眠时间的要求以及健康睡眠习惯的了解。《通知》中指出,学生每日睡眠应达时长,与国际公认的睡眠推荐时长相符。这一要求落实到个体上,家长还需要掌握个体差异。小学生每日睡眠时间需求范围在9-12小时,中学生在8-10小时。教师和家长可与孩子加强沟通,一起制订适合学生个体的作息时间计划安排,同时可以从孩子的精神状态、自我感受等方面了解是否睡足睡好,并根据实际对作息时间做出调整。
牺牲睡眠时间用于学习并不能换来学业成绩的提高
针对外在因素影响学生睡眠问题,《通知》提出了3个“中断机制”,要求作业、校外培训、游戏都要为学生睡眠让路。
第一是作业“中断”,要求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当然,教师要对此进行针对性分析,加强辅导,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第二是校外培训时间“中断”,要求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第三是游戏“中断”,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确保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吕玉刚表示,学校要有健全的作业管理机制,各学科组也要对作业进行统筹,既把握合理的作业量,又提高作业质量,不要造成本来应该出去活动、在操场上蹦蹦跳跳的课间时间,也要让学生去完成作业,或者中午休息的时间也要去完成作业。学校、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指导,特别是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加大辅导、答疑的力度,使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
江苏省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局长陆海峰提醒学校要避免割裂思考、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在妥善处理好几组关系上发力。一是“睡得少”与“睡得晚”“起得早”之间的关系。学校要根据《通知》要求,合理确定作息时间,在作息公示中增强软实力,在作息执行中增强硬实力,不人为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不人为占用学生在校时间,同时,在严格执行作息中适当灵活变通,比如,为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进行妥善安置;二是“睡得少”与“作业多”“作业难”之间的关系。学校要在课堂研究上下真功,用课堂的高效率赢得课业的轻负担;在作业管理上花心思,用设计的高品质赢得课业的轻负荷;三是“睡得了”与“睡得好”“长得好”之间的关系。学校要与学生面对面,教育学生明白充足睡眠的重要意义,养成良好睡眠习惯。与家长心连心,引导家长做孩子充足睡眠的保障者;与社会手拉手,力所能及地参与到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中去,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同时江帆表示,家长应对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采取适当限制措施,同时也要以身作则,自觉维持良好作息,让儿童明确认识到睡眠的重要性,养成自主维持规律作息的良好习惯。他们的团队研究显示,牺牲睡眠时间用于学习并不能换来学业成绩的提高,反而会造成执行功能等广泛损害,影响儿童青少年的学业表现。
《光明日报》(2021年04月06日09版)